轉發省廳《關于取消建設項目施工合同備案的通知》

 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《關于修改的決定》(住建部令第43号),省人民政府辦公廳《關于印發湖北省工業建設項目50個工作日内取得施工許可審批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鄂政辦發〔2018〕71号)規定,決定在全省取消建設項目施工合同備案,請遵照執行。

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

2019年1月23日